筆者以為(wei) ,讓藝術作品更時尚,從(cong) 裝飾功能、創意主題等方麵貼近和吸引市民,通過“藝術品超市”搭建與(yu) 市民的零距離對接,都是基於(yu) 培育做大藝術品市場目的,從(cong) 市場角度對藝術品審美價(jia) 值的發掘。主動對接市民需求、市場需求,顯然會(hui) 有兩(liang) 個(ge) 主觀好處。一是提高了市民家庭乃至普通單位房屋裝飾的藝術審美層次。二是會(hui) 提升美術家協會(hui) 、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這樣的藝術界官方組織,及其所屬的個(ge) 體(ti) 藝術家會(hui) 員在藝術品市場的話語權,使得許多藝術家的藝術創作和辛勤勞動可以相對更為(wei) 準確地得到市場評價(jia) ,削除許多藝術品交易過程中的無謂中間盤剝環節。反過來,也會(hui) 推動藝術家觀察生活、擴展創作領域、捕捉創作題材,並提高其主動對接市場的意識。
這麽(me) 做也肯定會(hui) 招致質疑。雖然許多人都承認藝術品通常具有商品屬性,可以經市場變現為(wei) 豐(feng) 厚收益,認為(wei) 藝術家不應該長期陷於(yu) 窘迫潦倒的生活狀態,但他們(men) 認為(wei) 改變現狀的方法,要麽(me) 是由政府定價(jia) ,直接給聰穎勤奮的藝術家開出很高身價(jia) ,使其可以自由自在地創作極具藝術價(jia) 值的作品;要麽(me) 則將定價(jia) 、出價(jia) 的主體(ti) 換成企業(ye) 家。總而言之,就是寄望於(yu) 既不幹預藝術、卻能讚助藝術的力量出現,不願意讓藝術創意的提出者、作品的創作者直接與(yu) “銅臭”發生聯係。如果依據這種認識,《“讓藝術品走進千家萬(wan) 戶”行動倡議書(shu) 》當然是藝術家對市場、向金錢投降。應該說,上段所述的那種認識、擔憂,並非全然沒有道理,市場的介入、藝術作品購買(mai) 者意願上溯到創意和創作兩(liang) 個(ge) 環節,肯定會(hui) 多多少少影響藝術家和藝術的純粹性。但如果僅(jin) 僅(jin) 為(wei) 了保證純粹性而全然謝絕市場的參與(yu) ,又會(hui) 割裂藝術家、藝術潮流與(yu) 受眾(zhong) 的關(guan) 係,讓許多領域的藝術創作陷入舉(ju) 步維艱的地步。
因此,正積極致力於(yu) 搭建“藝術品超市”、倡導藝術家對接市民需求的成都市美協和書(shu) 協,有必要在兩(liang) 種取向之間把握必要的、均衡的尺度,既不能過度迎合市場、市民需求而全盤喪(sang) 失了藝術審美標準,更不能將藝術家的創作自由、創意選擇自由乃至人格尊嚴(yan) 與(yu) 金錢掛鉤;也不能延續過去很多年內(nei) 許多地方官方藝術團體(ti) 、藝術家們(men) “酒香不怕巷子深”,截然與(yu) 市場、生活絕緣,而將“對接”僅(jin) 僅(jin) 掛在口頭上,體(ti) 現出根深蒂固的傲慢。
(責任編輯:呂子)